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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小安的交通工具就是一电瓶车,车后座上加了个简易的铁丝筐,便成了夜郎的专用座位。
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叶小安的电瓶车刚上路没多久,这夜郎就在后边狂吠不已。这平时夜郎也没少吊嗓子,也没见出什么事儿,一般叶小安都是不予理会的,权当夜郎精力过剩的一个宣泄。可是今天夜郎叫就叫了,还不停的在车上蹦跶,上跳下窜左右晃动。夜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怎么也有个小三四十斤的,一辆小小的电瓶车哪里经得住它这么折腾?所以叶小安渐渐就管不住自己的车头了,加上脚踏板的地方又放着三大包狗粮,于是车头开始左右摇摆起来。
大冷天的,叶小安急出了一头汗,扭头就呵斥夜郎你给我老实点儿。谁知道这一回头可可看见一辆宾利贴了上来。
“靠,有这么开车的嘛!”
叶小安就有些慌了神,下意识的想要避开一点儿,谁知道他车头摆幅大了点儿,偏偏后座上那不省事的夜郎又是奋力一挣——
“咣啷”一声,连人带车带狗就全都砸向了那辆宾利。
倒下去的那么几秒钟叶小安人都懵了,看着蓝天白云回不过神来——这是咋的啦?
“汪汪汪……”夜郎一阵狂吠。
“汪汪汪……”又是一阵狂吠。
叶小安听出来了,这里除了夜郎这变态狗,还有另外一只狗呢,不过光听这叫声就知道人家的涵养可比自家这只好多了,没那种泼妇骂街的气势。
“哎,你没事吧?”这时候有人拉一下叶小安衣服。叶小安勾起头,才发现他这一摔还真会找地方,正躺在人家的发动机盖上,难怪他说身下隐隐的有股子暖气,感觉怪不错的。
那宾利本来就车速挺慢的,加上叶小安给夜郎折腾得速度也上不去,所以这次人还真是没伤着,就是装夜郎的铁笼子将人家宾利银色的车身给刮蹭出一道七八厘米的划痕。
“哎,哥们,我说你怎么开车的呀?这大路朝天你怎么就非挤兑着我呀?”叶小安先下手为强,这种车,别的不说光一个零件都能将他个穷光蛋给砸趴下了。一边说着,叶小安还眼疾手快一边将企图跳上人家车子里的夜郎给揪了回来,这万一再给人车身上落下几道爪痕那就真是更拎不清了。
夜郎给揪回来了,很不甘心,冲着人端坐在后座的一只金毛嚎叫不已。看来夜郎也就是因为看到人金毛坐在车里就犯了病朝人吼叫来着,可惜,连车祸都整出来了,人金毛硬是没搭理它,贵族着呢。
“你这狗有点意思,我们家大卫好像没惹着它吧?”那主人家挺和气的,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关键,明确了责任的所在。
哟,还大卫!
叶小安暗暗翻了个白眼,一股子假洋鬼子的酸味。他坚决否认自己打看清人家这车起就一直胃酸泛滥。
“这狗咬狗一嘴毛——话说,哥们儿你这车开得有水平啊,都快跟我的小电瓶跳上贴面舞了。”叶小安打定主意抗战到底,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那点儿小粉红可禁不起这宾利的折腾。
那人一副好脾气的模样,和气的看看叶小安,温和的笑笑,掏出手机,“有困难找警察,我看这事还是找交警同志过来吧好不好?”说着就要拨电话。
叶小安敏捷的一把按住宾利男的手,他虽然开的是电瓶车,可是基本的交通规则还是有点概念的,知道这事宾利虽然也有责任,但是自己也不占理,为了图方便,他可是上了机动车道。再说了,他骨子里的良民意识使得他本能就不愿意跟警察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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