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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不如食软饭 第12节(第1页)

毕竟这么个白玉瓷件儿裹着鲜血赴死,也着实更漂亮、更有趣。

他忽而倒有些期待进宫听学的日子了。

第016章

满楼俱是裹着金银似的纵.欲,推杯换盏间的细小举动都好似吊着钱串子般叮当作响。

沈瑞倚靠在窗边,眉目松散。

他今日寻了个赤玉兽首发冠与衣袍作陪衬,因而从脑后垂下的不是什么千金难寻的丝绸带,而是两赤玉坠子,红豆大小,色如胭脂。

沈瑞又惯是个没坐相的,他半曲着腿做个支撑,身子就跟没骨头般往后倒,幸而有椅背勉强撑着,可他行动间,却叫那赤玉珠子沿着耳廓垂到身前来,衬得唇色也愈发的润泽。

陆思衡收回目光,垂眼瞧着那杯淡青色的酒浆。

倚湖居最是闻名中都的便当属这杯中的青玉酒,讲求的便是清冽难近,可大约青玉是远不如赤玉更醉人的。

他掩在桌下的手指轻轻碾磨着衣角,将那绣线的横纵纹理都摩挲了个尽透。

头一遭,他没什么分寸地允诺道:“听闻新进的探花出身商贾,倒也算得上近日中都城内的一则趣闻。靖云若是想,大约也总有千百般的手段法子,这其中若需陆家助益,自是没有不从的。”

沈瑞唇边的笑意淡了淡,他略挑着眉去分辨陆思衡的神情,原书中对他的形容算不上多,也远没有能作死的原主叫人更印象深刻。

即便沈瑞可着劲儿地从脑海里搜罗,也只能想到;恪守规矩、君子端方、行事有度一类,除了过分地合称时代,好似半点旁的也牵扯不出来。

沈瑞没看完原书,可他却笃定,中都城内的世家皆倒了个遍,陆家也还能再守个三朝两代的。

多数世家子弟依仗着家世横行,独他陆思衡一个,是用血肉往上添补的。就好似现下,他坐在这中都城中最销金的地界儿,守着最举止不端的沈瑞,但他身后仍耸立着陆家的门庭。

旁人家的宅子是靠着砖石木料撑着的,独他一家是靠着他自己个儿的脊骨撑着的。

有他在,世家制度就倒不了,同理,若是有一天那漂亮鬼真将这船一把掀翻了,陆思衡就活不了了,他生与死的全部意义尽在此处了。

沈瑞的目光绕着他身上那块雕着陆氏家印的玉佩上环了一圈,随后说不清是怜悯还是什么地瞥了他一眼。

但很快就收拢起了情绪,沈瑞忽然发觉依照着而今世家寒门的局势,或许原主的命运尚且有个周转,但是对于陆思衡来说,江寻鹤从不是那个不可预计的变数。

世家兴盛,他便可经营着陆氏长久地繁茂,世家衰亡,即便是万般凋敝,他也能守着那点木石架构做他的端方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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